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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要交契税,你知道么?

100人浏览   2024-07-24 10:46:21

学财务对土地出让缴纳契税,纳税义务时间、税率等都是有基本概念。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前身叫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作为计税依据一直存在争议,契税作为地方税种,实施口径不一(我了解到的处在不同省份的公司都没有交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在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23号公告——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与《契税法》同样在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划重点: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明确了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再无争议。当然缴税时也要结合其他政策及实际情况。

配套费在住建收,契税要自主申报并且是纳税义务发生90天内,很容易被财务人员忽略,可能部分像我一样压根不知道有这份公告,那么赶快自查,早日补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