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熟知,房子有个使用年限,就是70年。但现在的问题是,当这70年走到尽头,政府会不会准备把你心爱的家拿回去呢?一直以来,我们缺乏这方面的实例,直到最近上海一户人家的遭遇,让这个问题变得扑朔迷离。
回顾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建于198几年,至今刚刚40几年。虽然我们缺乏参照的案例,但近期上海的一家庭却成为了瞩目的例外。他们的房产居然到了70年的产权期限,政府却要求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拒绝或者不符合条件,政府有权收回土地和建筑物,这岂不是惊心动魄?
这可是时候要大家警惕了。别被蒙蔽了,我们需要补交的可不是普通费用,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我们补交的是房子脚下土地的费用,而不是房子本身的产权。房子是我们的私有财产,拥有永久的产权,但这片土地是国有的,有使用年限。国家租借给我们使用,租期结束后,我们需要续约。
看看我手中的房产证,去年2022年购得的房产,但到手时产权年限还有40年。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需要明白,40岁购得的新房并不代表它是全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和开发商签订的,而不是和个人签订的。产权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很多时候,当房子交到我们手中时,可能已经过去20年甚至30年。别被虚假信息迷惑了,购房时务必保持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