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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士官安置工资定级,军龄工龄如何计算?

32人浏览   2024-03-05 15:51:35


四级军士长老蔡,2019年4月转业回到地方,安置到位后,他在办理工资定级手续的时候遇到一件比较棘手的问题。

老蔡是服役期间通过全军统考,考入武汉军械士官学校,现陆军工程大学武汉军械士官学校,三年制大专,并取得学历,属全日制。但是在办理工资定级的过程中,县级人社局工资福利股,不承认他的学历。

原因是他在部队考军校,上了三年学,按照地方的相关文件,属于脱产学习(工作期间考入大学参加学习,与原单位脱钩,大学期间不计算工龄),也就是说,如果老蔡这个学历承认了,那么将减去3年的工龄,原本12年军龄,现在只有9年工龄。

他们给老蔡的选择,一是认学历不认工龄;二是认工龄不认学历。

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军校学历,到底算不算工龄?

转业士官安置后工资定级,有一套完善的制度考量。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社会保险、住房等项制度改革的逐步展开,工龄计算越来越显得重要。

事实上,近些年,士官转业安置中的切身利益,都是大事,围绕士官在转业安置中存在安置不到位、工资定级、社保、养老接续等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转业士官安置工资定级,是涉及到士官的“钱袋子”,

而涉及到学龄、工龄、军龄的核定,矛盾主要集中在两点:

一点是上军校的学龄与安置工龄的认定;另一点是军人的学龄算不算军龄?具体可以体现在两方面:

目前来看,全日制的军校学历认证,是可以去学信网查询,是有一定的说服力。

近些年来,地方对军人的学历认证,安置到企事业单位考量的学历,笔者了解到的是可以军人在服役期间通过全军统考的全日制文凭,也可以部队服役期间考取的自考军队学历,甚至有的企事业单位放宽到成人学历。

但这里要注意的,学历在军人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也就是找工作,仅靠部队的非全日制学历是不被认可的。

怎么界定学龄是不是工龄?

工龄的基本概念:是指国家职工从事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法定社会职业的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参加工作,在一个单位或若干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另外工作年限是指工作人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工作的时间。

军龄是一种专业工龄,指军人在部队服役的时间,它是计发军龄薪金和军龄工资的主要依据。军龄计算以年为单位,从批准入伍之年开始计算,直到转业、复员、离休、退休命令下达为止。

(1)高校期间的工龄计算:

文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国家教育部〔80〕教计字279 号)、《教育部计划司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先进模范青年入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教人〔1992〕33 号)、《关于2006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国发〔2008〕8号)、《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暂行办法》(2013年5月修订)。

一是,1970年以前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学习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学习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是,1970年—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是,1979 年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暂行办法》(2013年5月修订)规定:入伍时间以部队批准时间为准,地方高等院校毕业后直接入伍的,在地方高等院校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军龄时间。

因此,国防生、地方大学生毕业后入伍的军队干部,在普通高等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为工龄,也不计算为军龄。

(2)军校期间的军龄计算

文件依据:《总参谋部关于自愿投考军事学校入伍军人军龄计算的规定》。

我军每年除按照兵役法定期的征集一次青年入伍外,还要招收一定的数量的初级中学和高校中学毕业的学生进入军事院校学习并办理入伍手续。他们不是按照兵役法征集来的,而是自愿投考入学学习的。

因此他们自正式入学并办理入伍手续之日起即应计算军龄,同时由录用单位发给证明书,以便他们的军属享受军属应有的优待。

初中、高中毕业后,士兵在服役期间直接考入军事院校学习的,入学的同时办理入伍手续,便开始计算军龄,故其军校期间可以计算为转业安置后的工龄。

国防生、地方大学生因毕业后才办理入伍手续,故只能从此时开始计算军龄,并计算为转业安置后的工龄。

学历是军人服役期间,获得知识能力的见证,一定程度上也是具备“含金量”的。

转业安置中,对于涉及到学历与工龄的挂钩,实际上折射出的是军龄与工龄的判定。

关于退役士兵“军龄”和“工龄”的关系——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规定: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第三十五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三十七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第四十四条)。”

“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军龄是军人服役期间的时间轴,工龄的衔接与军龄的对接,是相辅相成的,在退役后选择转业安置中,与工资定级挂钩。

一句话总结: 正式入伍才算军龄,算军龄肯定就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