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印度医药,大家的印象就是:便宜!那么为什么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印度医药却成了廉价药品的代名词呢?
以国家力量推广仿制药,造就了今天印度仿制药强国的地位。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凌接受采访时表示:1970年代,印度人来到中国,发现当时的中国并不富裕,但中国人民买得起医疗、买得起药。而国家基本实现免费医疗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生产仿制药。
比如,当时世界上价格昂贵的青霉素,在中国只要1毛钱一粒,于是印度就开始效仿。
印度的工业水平远低于中国,但现在印度的医药比中国好得多。根本原因在于印度的仿制药。印度一直在效仿中国的做法,但中国却中途放弃了仿制药生产。导致很多中国人看不起病、买不起药。一些特殊药品基本上是买不起的。
中国人对印度药品便宜的印象来自于:
首先,在患者群体(尤其是肿瘤和癌症)中通过口口相传传播;
第二,大众是从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知道的;
其次,小红书或日本代购商家对于日本药品的推崇,像日本狄娜波特出品的植物型壮阳药物雷诺宁就曾经创下了碾轧伟哥的奇迹。
3、是2023年春节前夕印度新冠病毒药物的代购浪潮。
仿制药不是假药。它们是与原药成分相同的药物。其功效与原药相同,但价格仅为原药的十分之一,甚至更低。
那么,印度如何通过国家力量推动仿制药发展呢?
1、政策保护:印度法律不保护产品专利,但保护仿制品专利,并建立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印度政府于1970年修订了《专利法》,放弃了对药物化合物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食品、药品只授予工艺专利,不授予产品专利,并鼓励国内制药企业仿制。
1970年《专利法》专门有一章规定了专利强制许可。 2002年和2005年专利法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强制许可制度。该制度规定,印度制药企业无论专利是否过期都可以生产产品。仿制药。
印度此举在国际上引起很大争议,因为新药研发需要巨额投入,而专利保护是其回报的法律保障。
1984年,美国出台了《哈奇-瓦克斯曼法案》,允许仿制药公司在药品专利到期前开发仿制药产品,同时也简化了仿制药上市的申请程序和条件。
一旦专利到期并获得 FDA 批准,仿制药就可以上市。该法案也极大地促进了仿制药行业的发展。
药物开发周期
1995年,加入世贸组织的印度修改了专利法,将药品纳入专利保护范围。根据TRIPS协议和多哈宣言的规定,专利法(2002年修正案)做了很多修改。
首先,在1970年专利法的基础上,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强制许可的条件,即自专利授权之日起3年。基于以下原因,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申请强制许可:
1.公众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
2.公众无法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该发明
3、该发明未在印度领域实施
2002年修正案增加了第三个原因。
此外,2002年修正案还规定,专利局可以在国家紧急情况、极端紧急情况以及公共非商业用途的情况下颁发强制许可,包括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人体免疫缺陷病毒、肺结核、疟疾等。或其他与流行病相关的公共卫生危机。
2002年修正案还规定,当颁发强制许可的情况不再持续且不再发生时,专利局应当终止强制许可的执行。
非自愿许可不能代替自愿许可,否则会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建立专利非自愿许可制度的目的是促进专利实施。
当专利权人不主动实施专利时,非自愿许可提供了制度补充。非自愿许可制度大大提高了仿制药企业与原研药企业签订自愿许可协议的成功率。它还为仿制药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政策动力,扩大了产品的可及性。
2、世界贸易组织(WTO)的10年过渡期成为印度本土医药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1995年1月1日,TRIPS协议正式生效。
为履行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印度根据TRIPS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其专利法进行了相应修改。
《专利法(1999年修正案)》规定,在药品领域,可以提出产品专利申请,但这些专利申请必须等到2004年12月31日进行专利审查。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发展中国家转型时期采用的邮箱制度(Mailbox System)。邮箱申请系统确保到2005年,印度只授予制药方法专利,而不授予药品产品专利。
印度制药公司利用该系统对原研药进行分子逆向工程,生产低价仿制药供应国内市场并出口海外。
可以理解,印度在发展中国家转型期巧妙运用电子邮件申请策略,不仅满足了TRIPS协议在表面或文字上保护药品专利的要求,而且也考虑到了印度自身的发展需要。
世贸组织给予发展中国家的10年过渡期成为印度制药业发展最快的时期。这种快速的发展势头可以从具体数据看出:
1980年至1990年间,进入印度市场的仿制药仅有10种;
1990年至1995年间有99种;
1995年至2000年间有156种;
2000年至2005年间,数量达到262种。
印度制药业也成为印度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平均利润率(利润占销售额的百分比)从1995年的8.8%上升到2005年的15.4%左右。
3.英语语言优势和廉价劳动力
英语是印度的官方语言之一,印度拥有大量精通英语的廉价劳动力。印度医药行业的崛起和IT行业的崛起有相似之处,都需要廉价、高素质的研发人员和懂英语的市场开发人员。
4、印度创业政策支持
印度药厂的设备并不先进,甚至有些简陋。工作环境并不理想,有的工人甚至直接用手搅拌制剂。
但印度制药厂非常擅长记录。仿制药要获得美国FDA的认证,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文件,而印度在这方面可以说高效、快速。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印度政府控制药品价格,对于很多仿制药企业来说,出口是获取利润的最重要途径。
印度在2005年专利法修正案中,允许强制许可下的印度仿制药出口到非洲、中东等没有生产能力的国家和地区。
在美国市场,印度药企也通过与美国药企建立合作,或者直接收购美国企业,在美国申报仿制药,建立了销售网络。
随后,这些“跨国公司”将委托印度国内药厂生产,加速仿制药出口。
印度的一些仿制药侵犯了多家国际大型制药公司的专利权,多家国际制药公司提起诉讼。
格列卫专利的所有者瑞士诺华公司起诉了一家印度仿制药制造商。但由于印度政府的“保护主义”和一些法律漏洞,这些诉讼大多归于沉寂。
如今印度仿制药的地位是,印度国家主导着整个印度仿制药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