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债务?
所谓地方债务,实际上是指地方政府的债务。
在一定时期内,地方政府作为债务的负责人,应当依照法律或者法定合同的规定,偿还包括债务在内的债务,以及从道义上讲应当由政府偿还的债务。前者被称为显性债务,后者被称为隐性债务。
通常,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主要通过土地转让)和负债是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
a.就税收而言,近年来国家收支失衡尤为突出。尤其是地方政府依赖外债。
b.在非税收收入方面,与房地产市场密切相关的土地出让收入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c.就负债而言,以信用担保为主的地方政府的破产风险确实存在,地方政府债务也将面临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和购买力平价融资平台近年来一直是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研究的热点问题。
1994年以前,中央政府实行“大合同”政策,为地方财政设定目标,目标以上的收入属于地方政府。在此期间,地方的主动性很高,但由于财政权力的分散,中央政府的财政控制不强。因此,1994年中央政府实行分税制,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收支进行再分配。
1.一方面,税源稳定,税种宽泛,属于中央固定收益。
2.另一方面,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分税制改革之前,在“大合同”时代,中央政府对地方财政控制薄弱,财政权力回归中央。
3.然而,改革后,由于地方政府缺乏“财力”,“财力”已远远不够,大量的赤字逐渐出现。1994年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稳定在50%左右,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到84%。
4.显然,地方政府由于收入不足和无力发行地方债券而面临越来越大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要想办法,就形成了“融资平台”。地方政府通过资产配置来为社会融资,形成了一个“融资平台”公司。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我们称之为“城市投资债券”。
5.由于地方政府的隐性背书是城市投资债务的背后,所以市场是好的,但毕竟地方政府不是直接发行债务的主体,道德风险始终存在。因此,早期的城市债券必须定价很高。
6.10年期城市债券年收益率最高达到6.6%,同期政府债券收益率仅低于5%。在三年更换期内,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更换,原地方政府债务转为企业债务,原债务人仍应负责偿还债务。
相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政府收回,地方政府只承担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中国地方债务的风险已经暴露出来,监管和处理地方债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