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考 核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1.考核: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人员时,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公务员法》中规定了“工作实绩”
■工作绩效(褒义词):绩效只衡量工作业绩,即只看做的好的方面;
■工作实绩(中性词):既衡量好的方面,又衡量不好的方面,即好的和不好的都看。
注意呀!
关于编制的问题,现在无论考哪里的事业单位所签订的都是聘用合同,和本身是否有编制没有关系的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公告中,只有在山东的事业单位公告中明确说了“编制"一词,其他事业单位中没有“编制”一词。
具体是否有编制主要是看当地政府是否对事业单位下放编制,如果有下放,本次考的事业单位是有编制的,没有的也无所谓的
是否有编制在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环境中已经没有太大区别,只要是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待遇等方面都没有任何问题,退休以后都一样
2.考核分类
(1)平时考核:随时随地进行的考核;
(2)年度考核:到年终或者年初时所进行的考核;
(3)聘期考核:指3年聘期满后进行的是否续签的考核
注意呀!
考试中经常出现“称职”的说法来干扰,“称职” 是《公务员法》所规定的考核结果,考试中出现不能选。
04 奖励和处分
(一)奖励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处分
处分分为:A警告、B记过、C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D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考点解析】
1.奖励(考试常考):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原则
■坚持定期奖励与即时奖励相结合,以定期奖励为主原则
■定期奖励:聘任周期或年度考核为1个周期,即以固定时间为1个周期,比如以3年或1年为1周期;
■即时奖励:遇到突发事件或者完成某项重大工作时所进行的奖励。
注意: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是两个体系!
事业单位依据的都是相关条例,和公务员法没有直接关系,只不过是事业单位条例的内容是依据《公务员法》的内容制定,实际工作中并不会按照《公务员去》进行操作,仍然按照事业单位的各项条例进行。
2.分类: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和授予荣誉称号。
■其中,授予荣誉称号的层次最高,对功绩卓著的人可授予荣誉称号,一般活人很难
注意:事业单位中的奖励没有分为一、二、三等功,只有记功和记大功。
3.处分:
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撤职和开除的区别:
■撤职不是开除
■开除则是彻彻底底的辞退
*比如王某是学校的校长,由于调戏学校的老师,此时可以对其撤职,即撤销校长的职位,王某仍可以继续担任普通老师
注意:处分中只有记过,没有记大过!
这是事业单位中给工作人员的处分,而事业单位中也有很多党员,作为党员要进行更严格的要求,即党内处分,主要针对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再进行纪律处分。
■“撤销党内职务”不能改为“降低党内职务”
(政策原文怎么说的,考试哪个选项就是正确答案,不能改变一个字)
■王某被开除党籍,并不是一辈子都不能入党,而是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受处分的时间:
■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它们之间都是倍数的关系。
■考试中主要考查“哪些 属于事业单位奖励措施或处分措施”,能够精准记忆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