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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签署认购协议后反悔,能否解除协议,要回定金

315人浏览   2024-03-07 07:18:36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和卖方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的时候,一般都会缴纳部分定金,这也是购房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往往在交付定金之后,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反悔,那么在这个时候,能不能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并要回定金?

案情概述

2019年10月,王某与甲公司签订认购协议约定:王某购买甲公司新房,面积95平方米,金额1507000元,缴纳首付款10万元和定金5万元。

按照认购协议约定,王某必须在七日内到甲公司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纳首付款,如果逾期视为王某,放弃购买并不予退还所缴纳的首付款定金。

王某在与甲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后,按照约定支付首付款和定金,此后,王某多次催促甲公司赶快签订买卖合同,但是甲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

2020年4月,王某委托律师向甲公司致函,要求签订合同。

2020年5月,无奈,王某再次委托律师向甲公司致函要求解除认购协议。甲公司拒绝,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首付款和定金。

本案结果

经法院调解,王某和甲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认购协议解除,返还首付款10万元,定金不返还。

案件评析

一、关于首期款的返还

一般首付款的支付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买受人要履行的义务,那么在本案中,双方只签订了认购合同,那么王某还没有缴纳首付款的义务,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二、关于定金的返还

在一般情况下,认购合同的签订设置定金的目的是为防止一方违约,所以,认购协议中的定金条款具有担保的性质。

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认购合同,并约定缴纳定金的,按照定金规则处理,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的结果,公司应当把定金返还给买方。那么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本案当中,王某经多次催促,要求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却一直拒绝,那么可以明确认定,因甲公司违约,导致合同未能签订,甲公司应当双倍返还王某定金,但是本案中,王某与甲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高律师建议

一、关于认购协议和定金

1.作为买房者,为避免没收定金的风险,可以把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预约金等。

2.如果在签订认购协议之后,不想买了,一定不要直接拒绝签订买卖合同,以此规避定金罚则的适用,买方按照约定时间与卖方进行签订合同,这个时候不要表现出有不想买房的意图,可以针对卖方提供的买卖合同条款提出自己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并提出修改建议,要求卖方补充协议,然而,此时开发商一般都是拒绝的,因为他们的合同文本都是制定好且不可变更的,那么此时将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签订,此时可以解除认购合同,返还定金,当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留存相关的证据,特别是自己对合同有异议,与对方进行磋商的证据。

二、关于商品房买卖的调解

1.因房屋买卖导致的纠纷调解解决问题,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特别是对于卖方而言,涉及到他本身违约的情形特别多,如果一旦诉讼之后判决公开,那么即将面临更多的买方起诉这种损失是没有办法把控的,买房更愿意的是私下调解,当然,这种方法对于买方而言也是比较便捷的。因为调解书也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对于法院来说,也缩短了诉讼,实现和成本。

2.调解虽然高效便捷,但调解协议的约定也要仔细谨慎

一般情况下,卖方如果拖延时间,买房是非常不利的,然后买方申请强制执行,开发商在此又提出执行和解,那么对于买方而言已经浪费了很多时间,所以在达成和解时,协议约定付款时间越短越好,并且可以约定,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将承担具体金额的违约金,或者说是利息。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定金问题的解答,希望你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看好合同的条款,当然有些是我们没有办法改变的,要想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去处理问题,不能急于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