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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的后果有多严重

100人浏览   2024-08-23 09:46:25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以专家身份坐诊的老中医王天运,因为没有行医资格,今年2月份就被停诊了。虽没有行医资格,但他是针灸方面的专家,年轻的时候曾经师从解放军总医院耳针专家黄丽春教授,学习了耳穴诊疗法。在这之后,他就在北京的地坛公园为老百姓义诊看病,成百上千的患者都排队来等待他的治疗。他这个义诊连续进行了10年被人们称为“星期天大夫”。但是,现在王大夫连看病的资格都没有了。还有山东省滕州市一名民间中医王永光,他从医40余年,治疗了不少疑难重症。原先的行医资格证过期,无法通过行医资格考试。这位自学成才的民间中医,也成了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对象。

许多民间中医慨叹,“行医几十年,一朝失资格”。他们原本也是合法的,可是制度的改变,“非法行医”的降临,让他们既措手不及,也难以理解。像这种老中医面临“合法”行医的问题在国内并不少见,由于过去没有规范化的中医行医资格证,导致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中医都没有现代正规的行医资格。


然而,《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明确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的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也就是说,当你拥有合格的医师资格时,不仅可以在医疗机构行医或者自己开诊所行医,还可以参与任何形式的学术交流和行业培训;但当你没有拥有合格的医师资格时,无论你受过多么高深的医学教育,无论你有多么高明的医疗技术,无论你是什么绝学的多少代传人,你都可能存在不能行医的风险。没有证书而行医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即使真的具有医术,有大量的临床经验,但没有证书的话,还是要面临被停诊甚至罚款坐牢的风险。

医生不同于其他职业,医生最大的风险是看病中是否给患者带来了伤害。行医资格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医生的权利,一旦与患者产生纠纷,没有证书的医生是不占据法理优势的。所以,如果民间中医想继续看病,唯一的办法就是参加考试取得证书。

民间中医亟待发掘、保护和发扬,国家为推进中医药发展,快速解决乡村医生及中医从业人员的合法行医问题,自2017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原卫计委15号令明确指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并获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后,可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具有处方资格,并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个人开办中医诊所。换句话说,对于民间中医,不再采取一刀切的考试模式,而是专门测试这类群体的医学专长,如果他们真的会看病的话,那么通过考试则不成问题。对无证的民间中医而言,这是唯一可行的“合法行医”道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