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工伤认定标准,哪些情况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00人浏览   2024-08-15 08:01:29
  • 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 哪些情况能认定为工伤?
  •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 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怎么办?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 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 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什么人能申请工伤认定?(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用人单位;
  2. 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3. 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4. 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在1年内,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 故意犯罪;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用人单位拒绝为我申请工伤,我个人申请时,却没有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怎么办?

  1. 关于用人的营业执照(工商注册信息),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即可打印,因为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是对外公开的;
  2.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凭工资条、厂牌、工作服、工资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办理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人事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出具);
  3. 工伤认定申请特殊证据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3、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4. 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