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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离岗发生意外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100人浏览   2024-09-24 08:16:39


工人私自离岗如不是执行工作任务,很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及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试工发生意外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李某到某机械公司应聘,公司与他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李某到公司工作后,一心想在里面好好干,多学技能。但在试用期期间,李某在安装调试机器时,机器发生了倒塌,李某的脚被压在了下面,公司立即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经过治疗,李某还是被确定为左小腿挫裂伤。虽然李某与公司有劳动合同,但他还在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李某问试用期间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一切治疗费用公司能承担吗?

答: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工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国《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说明只要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约束。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都成为工伤的劳动主体。李某在试用期意外受伤,他是在为公司安装调试机器时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在事故的第一时间将李某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也是负责的表现,是保障职工安全的举措。李某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